南投一位先生自首,說他先後娶了越南一對姊妹,其實是假結婚,是太太要他先假離婚,再娶小姨子到台灣,等領到身分證後再離婚,結果法官調查,認為假結婚屬實,判3個人有罪,和前妻離婚無效,小姨子得遣返回越南。
黃先生翻出16年前,他到越南結婚的照片,當時的新娘子是阮家姊姊,兩個人還公開宴客,嫁到台灣後生了1男1女,但後來兩人離婚,黃先生又到越南娶了前妻的妹妹,不過兩個人連一張合照都沒有。
當事人黃東昌:「站一起都不可能了,還牽手。」記者:「結婚也要有個儀式,譬如請2桌、5桌?」黃東昌:「假結婚這個(小姨子)沒有啦!」
黃先生說,他和前妻的妹妹,雖然登記是夫妻,事實上卻是假結婚,而且是前妻要他這麼做的。黃東昌:「叫我離婚去娶她妹妹過來,過來這裡學國語,學會了,辦到身分證拿到了,再跟我離婚。」
越南籍前妻阮金簪:「我沒有介紹。」記者:「不然他怎麼娶你妹妹?」阮金簪:「他自己過去娶,他自己過去,當初我們是反對,我不同意。」
昔日夫妻各說各話,黃先生氣不過,他幫阮家姊妹拿到台灣身分證以後,翻臉不理他,於是自首,供出假結婚內幕,經過調查,法官認定3個人,假離婚又假結婚。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宋恭良:「依法要將小姨子遣送回越南,至於她姊姊離婚部分,應該因為是假離婚,所以事實上這個離婚是無效的。」
因為是假結婚,所以阮家妹妹的台灣身分屬於無效,必回遣送回越南,這也是國內第一起姊妹假結婚來台,遭遣返個案,但她和姊姊涉及偽造文書,遭法院各判5個月有期徒刑,減半為2.5個月,黃先生雖然自首,但也有罪,3個人都判刑,可以易科罰金每日9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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