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永和一名男子,去年6月涉嫌對2名婦人襲胸、搶皮包,犯案時還會在手上抹乳液,說是可以避免留下指紋,結果男子被逮後遭判刑3年10個月,卻在等待服刑的空窗期再度伸出狼爪,還把乳液換成沐浴乳,說是比較滑、比較不會被捉,甚至是當著地下道街友的面,襲擊被害女子,行徑相當大膽。
地下道監視器拍下,陳姓男子穿著連帽運動風衣、戴黑墨鏡,鬼鬼祟祟跟在女性被害人後面,先衝向前熊抱,又將塗滿沐浴乳的雙手,伸進被害人衣服裡襲胸,不只女子嚇得驚聲尖叫,一旁的街友目擊整個過程也超震驚,而陳姓男子襲胸後立刻轉身逃跑,等被害女子回過神想追,已經追不到了。
附近民眾:「晚上就刻意繞路,走這邊大馬路,不敢走這裡(地下道),白天才敢走(地下道),治安非常差。」
地下道有色狼,附近民眾早有耳聞,都感覺怕怕的!而警方表示,陳姓男子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去年6月,他就曾經雙手抹乳液,對被害女子襲胸、搶皮包,當時聲稱手抹乳液比較不會留下指紋,後來被判刑3年10個月,卻在等待服刑的空窗期,陳姓男子又伸狼爪,襲擊4名女子。
儘管陳姓男子剛開始否認犯案,但警方在他家中找到風衣、沐浴乳等證物,讓他百口莫辯,而這次從乳液改沐浴乳,男子說,是比較好滑入衣物裡,手滑也比較不會被捉,警方目前已經依強制猥褻罪將他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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