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台北市萬華區,一家銀樓遭到歹徒持刀行搶,搶匪為了搶奪20、30個金戒指,持刀砍殺顧店的老板娘跟二房,造成二房失血過多,傷重不治,當時歹徒,不顧被害人頻頻哀嚎,還持刀狂砍,浴血街頭,讓目睹血案的鄰居,頭皮發麻,犯案後遭逮捕的他,還說願意付100萬賠償被害人家屬,但這讓被害人家屬無法接受,法院認為強盜殺人的陳姓嫌犯,惡行重大,但考量到對方有悔意,因此判他無期徒刑,讓他好好活著彌補曾犯下的過錯。
記者(2009.8.30):「你為何要殺人,當時有吸毒嗎?你要不要向家屬說對不起?」嫌犯(2009.8.30):「...。」
低著頭不發一語,陳姓嫌犯顯得相當冷靜,因為缺錢買毒,持刀搶銀樓,還對2名手無寸鐵的婦人狂砍。目擊者(2009.8.29):「就聽到她兒子在那邊大喊,說趕快報警、趕快報警,喊得很淒涼的感覺,就趕快出去看,就看到一個婦女躺在那邊,頸部都是血,然後地上也都是血。」
監視器拍下嫌犯清楚面貌,犯案前,他的嘴角還微微上揚,讓人看了發毛,原本鎖定別家的金飾店,但人潮太多,於是他轉移目標,到「金城記銀樓」行搶,一走進門就拿出預藏的西瓜刀,向當時顧店的老板娘和二房,連砍了好幾刀,搶走20、30個金戒指,市價300多萬,犯案後渾身浴血的他,還將作案的衣服脫掉,搭車逃逸。
目擊者(2009.8.29):「就看到一個人(搶匪),就不敢再多看了,完全不敢再多看。」記者:「為什麼,嚇到?」目擊者:「當然嚇到,所以我趕快進去,趕快報警,整個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陳姓嫌犯犯案後不到14小時被逮,依照強盜殺人罪移送,嫌犯向法院說,他願意賠償100萬給被害人家屬表示悔意,但被害人家屬認為,嫌犯犯案時的冷血,讓他們心寒,無法原諒,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判他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得用一輩子的時間來彌補,他所犯下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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