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高雄氣爆受害者林建宏的證詞,讓事件的起因浮現新的可能性與想像空間。事實上,林建宏所陳述的每一段證詞,都帶給法官、檢察官、律師不小的震撼與疑問。因此,檢方也當庭向審判長提出函調的請求,希望釐清林建宏所言是否為真。
林建宏,他是高雄氣爆的受害者,全身有60%面積二到三度燒傷。同時,他也曾是高雄氣爆事發現場附近的輕軌土建工程承包商長鴻營造的工地副主任。9月1日,林建宏以證人(李長榮化工申請)的身分出現在高雄地方法院,沒有人會想到,他的證詞竟然能讓法官、檢察官、律師浮現許多的問號,讓高雄氣爆的起因與發生過程產生新的謎團。
「審判長,對不起,我想針對今天早上證人林建宏所述函調一些東西。煩請函詢捷運局在103年7月31日8點46分民眾報案凱旋、二聖路口水溝蓋冒白煙之前,有無召集工務局長(含人員)、消防局主秘(含人員)、李長榮化工(榮化)、華運、中油、欣高瓦斯及長鴻營造等相關單位、公司到場會勘,會勘的項目是否為103年7月31日前數日,當地里長及民眾曾報案高雄捷運機場工地內有火光及不明氣體……。」庭訊結束,檢察官高志程當庭向審判長提出這樣的請求。
證詞讓氣爆起因浮現新的可能性
管線如果埋在土裡而不是穿過箱涵,高雄氣爆是否會因此降低傷害?榮化與華運對於丙烯輸送的監測、控制是否有所疏失?以及管線的所有權與維護責任的歸屬等等問題,一直是高雄氣爆案刑事庭,檢方與律師攻防的焦點所在。
但林建宏的證詞中提到,早在高雄氣爆發生前數日,就有民眾報案曾看到鄰近高雄氣爆事發地點的高雄輕軌捷運機場工地有火光及不明氣體的味道。也因為這樣,林建宏才會在高雄氣爆發生當天應邀參與會勘,並不幸成為受害者。
林建宏的證詞,讓高雄氣爆的起因,浮現新的可能性與想像空間。事實上,林建宏所陳述的每一段證詞,都帶給法官、檢察官、律師不小的震撼與疑問。除了發生時間點的疑問,林建宏更指出,輕軌捷運施工時,他就曾發現箱涵,並且告知高雄市政府相關人員,當時氣爆事件尚未發生。倘若為真,哪麼高雄氣爆責任的歸屬、劃分,恐怕得進一步釐清。
「我看到箱涵內有四條管線。」林建宏的這一段證詞,和高雄氣爆發生後實際開挖所發現的現場狀況,明顯有所出入,事實上,當時所發現的管線僅有三條。因為這樣,林建宏證詞的可信度本身也存在著疑問。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5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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