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繳停車費,很多人在不知不覺中重複繳費了,原因是拿停車繳費單到超商繳錢,單據顯示出的條碼,只會紀錄停車的時間地點,並不會知道你有沒有繳過錢,一旦又透過超商多媒體機列印繳費資料,就可能會重複繳費。高雄市政府統計,從101年到105年期間,停車費超收了2064萬元,而現在可以申請退費,但必須由民眾主動提出才行。
停好車,開單員透過掌上型電腦系統列印出繳費單,民眾可以憑這個單據繳費,但您知道自己有沒有重複繳錢了呢?因為高雄市政府統計,從101年到105年之間有71萬多筆重複繳費,金額高達2064萬多元,平均下來一年超收400多萬元。
民眾:「超商有時候會更新比較慢一點,會重複繳。」
為什麼會重複繳費?實際操作一次,有些人會透過超商多媒體機,只要輸入車號就會印出繳費單據,繳了錢之後,如果你再拿夾在車上的停車單,超商人員照樣可以刷出條碼,照樣能收錢等於重複收費,原因是停車單對應的序號條碼,只能夠讓民眾繳錢,但沒有辦法分辨你到底繳過錢了沒有。
停管中心主任許晉嘉:「停車單它所記載的單號,以及停車日期時間以及地點等資訊,它並沒有辦法記載,這個停車單是否已經完成繳費。」
高雄市政府多收了2064多萬元,目前會無限期保留這筆錢,只是不會主動告知民眾退費,必須要自己提出申請。
民眾:「太麻煩了!它應該要設計可以自動偵測,是不是已經繳過了這樣子。」
停車繳費資料沒有整合,民眾怕被罰錢,往往看到單子先繳了再說,重複繳費荷包損失了,卻還要民眾自己討回錢,無疑是又多了一道麻煩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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