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林姓男子在今年2月找了一名援交妹約定性交易,完事後女方到浴室洗澡時,林男趁機偷走她包包內8100元現金。女方發現時不顧自己還裸體拚命拉扯想搶回,卻遭對方一陣痛毆,男方還嗆「妳做這個,我就不相信妳敢報案!」隨後就奪門而出。警方獲報循線逮人,被依強盜罪判處5年10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林男因為毒品案服刑出獄,身上缺錢花用,他看準從事性交易的女子不敢跟警方報案,於是付了2300元給援交妹,辦完事後趁對方在洗澡時,隨即穿上衣服,並偷走女方錢包準備逃離現場。
援交妹發現後,不顧自己還是裸體,想要伸手搶回錢包,結果卻遭林男一陣痛毆,頭部還因此撞到牆壁,只能看著林男拿著錢離開。不過拉扯過程中,林男的手機掉落在現場,援交妹拿著手機向警方報案。
警方傳喚林男到案說明,他辯稱當時只是拉扯,自己並未毆打援交妹;但法官認為雙方身材差距甚大,最後依強盜罪判處他5年10個月,林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並沒收其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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