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受困在山中,沒有糧食,有同伴提議,抽籤決定吃掉其中一個人,來救活其他所有的人,你的選擇是什麼?當你們獲救後,又如何面對社會輿論以及被害親屬?思維陷阱到處都是,如何從謬誤森林裡走出來?無論是政治、網路消息或者媒體宣傳,更甚至來自朋友間的八卦與傳言等,思維陷阱到處都是,要想從這些謬誤森林裡遊走出來,靠的就是公民教育裡的思辨能力。
扮演陪審團:「道德是至高無上的,不能殺人則是道德最根本的原則,所以這個原則不能被打破。」扮演律師:「因為自我防衛而殺人,是在法律上不是不合法的。」
被告自白:「為什麼就非得用法理上的觀念,來把我們逼上被處以絞刑的這條絕路。」扮演律師:「因此在這裡,本席認為被告,並沒有犯罪。」
這裡不是莊嚴的法院,這裡是建國中學的模擬法庭,老師和學生,一起來思辨「洞穴奇案」,這本書的法律與人情。
案情發生在,一個石灰岩洞穴,很不幸的發生山崩,5名探險者受困,沒有糧食,最後決定用抽籤的方式,吃掉一個叫威特莫爾的人,來讓其他人活下去,你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殺掉一個人是正確的嗎?
公民與社會科老師曾昭鑫:「當他們被救出來之後,面臨到所謂的,法律追訴的這個問題來講,就會有很多不同的見解。」
扮演律師:「被告是在頭腦清楚的狀況下,殺死了威特莫爾,但他們並沒有任何的邪惡意圖。」被告自白:「山難造成,我必須殺死威特莫爾,並食用他的血肉,難道追根究底,是我的自由意識選擇了嗎?」
扮演檢方:「他們非常清楚,殺人罪的這項違法性,因為他們並沒有忘記,外面的法律。」
每個人都有權利,來為自己辯護,然而當涉及違法的時候,就要面對,司法上的公正審判,來發現真相以及維護正義。
扮演陪審團:「我覺得在那種危險情況下,他們那種殺掉一個人,然後也讓3個人去存活,這種方式比較符合功利主義,我是一個企業主,然後個人本身,對自由至上主義有些涉獵,我認為以自由至上主義的觀點來看,這一定是有罪的。
我是一位教育工作者,然後我平常都教導我的學生要守法,我自己也是這麼深信著,但是守法的意義何在,我本身認為是道德,這個原則不能被打破,所以我認為他們有罪。」
透過模擬法庭的實際操作,取代死板無趣的填鴨式教學,能夠深入去思考,正反兩方的見解,以及法律之外的人情。曾昭鑫:「學習完之後,能將知識轉化為,可運用的知識與技能,進一步的去對這個法律背後的相關問題,有更深入的了解。」
扮演法官:「本庭現在宣判謀殺罪成立,但因量其情,而無強烈邪惡意圖,因此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學生扮演不同的角色,發表不同的意見,從參與辯論的過程中,能找到不同的新思維。學生:「課外閱讀,我們平常自己看得話,可能應該也不會看,這些法律相關或者道德相關的書,老師的安排就很不錯,就是讓我們先了解,哲學的思想之後,然後再來看法律,這樣的話,就是你會有更深入的觀點來看法律,然後來了解,整件案子的案情。」
曾昭鑫:「互相一起討論,我覺得真的是,幫助他們去思辨,那其實這個答案,沒有一個明確標準答案。」
公民與社會科召集人魏季美:「在帶領學生學習得時候,總希望他們,不僅僅是對知識上面的涉獵,更需要的是,他們能夠親身的去體會,並且將來會是一個好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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