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年約40多歲的連姓男子,因為失業且積欠債務,獨自帶著女兒在外遊蕩。他不忍心女兒沒錢吃飯,竟然鋌而走險,決定到超商搶劫。但在他行搶之前,遞了一張紙條給店員,上面寫著「請你不要緊張,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傷害你,等我上車後再報警」,拿走2萬元現金和6千元點數離開。連男隨後被警方逮捕,檢方依恐嚇取財起訴。
檢警調查,今年3月某日凌晨,連男因身上已無分文,跑到台北市中山區一間便利超商行搶。他一進入店內,隨即拿了張紙條給店員,內容寫道「小哥:我女兒很可憐需要錢過生活,所以麻煩你等我走再報警,我願意用我的自由來換女兒的生活費,我不想傷害你,我袋子裡有一把開山刀,求你幫助我,這對你沒差,你一樣上你的班,所以把錢大鈔、小鈔都給我,請你不要緊張,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傷害你,等我上車後再報警。」
店員看到後,擔心萬一激怒連男,他會真的做出傻事,於是就遵照他的指示,打開收銀檯,讓連男拿走裡面的2萬元現金和6千元遊戲點數儲值卡,等他離開後再報警。
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連男,他供稱自己因為真的逼不得已才這樣做;檢方訊後將他依恐嚇取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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