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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男疑酒駕拒檢 警破車窗「將人拉出」

記者 陳冠宇 陳韻涵 / 攝影 王興堂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5/25 12:14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25 12:46

酒駕釀成的悲劇一再發生,但怎麼還是有駕駛學不乖。凌晨一點多,新北市板橋警方目睹一名52歲的鄭姓男子從熱炒店出來後,隨即駕車離開。警方上前攔查,他卻不肯開車門,怎麼勸都沒用,最後員警強硬破窗逮人。男子雖然堅稱有找代駕,是對方把車停路口,他只是要開進住家停車場。但喝了酒就是不能開車,最後男子堅持拒測,警方開出九萬元罰單,扣車,並依法吊銷3年駕照。


 

新海派出所員警:「先生我好好跟你講『請你下車』,你有聽到嗎?」

看到男子疑似酒駕,員警上前請他下車。

新海派出所員警:「先生,我數到三,再不下車就破窗囉!」
 

新北市板橋這名駕駛,警方好說歹說就是不配合,只好強硬破窗逮人。

新海派出所員警:「敲敲敲喇叭口白,先生我們要破窗囉,下車!下車!」

52歲鄭姓男子臉部紅通通,身上還有酒味。

拒絕酒測男子:「等一下!你們也要重視人權啊!」

新海派出所員警:「什麼人權?我什麼事情都沒做,剛請你下車你不下車,你鎖在哪邊!」

台灣確實是人權社會,但喝酒開車,不顧別人生命安全,鄭姓男子盧到最後竟然還是拒測,警方開出九萬元罰單。至於車子,暫時得說拜拜!

拒絕酒測男子:「我找代駕回來,把車子放在我的門口,他不會進去停車場,那我說我要下去,這樣子而已!」
 

新海派出所員警:「好啦好啦!現在就是要對你酒測。」

硬凹說有找代駕,然而警方卻親眼見著他從熱炒店出來,直接鑽進車子裡。

新海派出所副所長陳義竑:「完全是依照法令在實施必要的強制力範圍內,所以這塊玻璃損失,應該由駕駛人自行負責。」

被敲壞的車窗,駕駛自己要負責。警察職權行使法,合理懷疑有危害得強制駕駛離車,就算他說只是一兩百公尺,想將車開下一旁住家停車場,然而酒駕零容忍,如此多血淋淋的教訓,怎麼還是有駕駛學不了乖?


 
#酒駕#拒測#破窗#代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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