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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帶黏監視器鏡頭!住戶頻跑派出所備案


發佈時間:2017/05/16 18:31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16 18:50

持續追蹤,2樓住戶和4樓,經常因為監視器鏡頭被移動,或者黏貼膠帶,多次鬧上派出所!只是鏡頭黏貼膠帶並不算毀損,所以只有備案,案由要不是「其他」就是「糾紛」,二樓的陳姓住戶說,當初在大門口和樓梯間加裝4支監視器,有徵求其他住戶同意,但法界認為,如果鏡頭角度有照到其他住戶門口,過去有敗訴紀錄,法官會依照錄影角度和時間,判斷安裝監視器合不合理。


 

手中拿的厚厚一疊資料,都是陳姓婦人這1、2年,累積的報案紀錄,會這麼頻繁跑派出所,就是因為監視器,常被人破壞。

2樓住戶陳姓婦人vs.記者:「用這種膠帶,把整個鏡頭罩住(光這個報案三聯單就有幾張,然後膠帶有多少個?)這樣可能就有6、7張。」

進出派出所30多次,但問題都沒解決。原來監視器鏡頭黏貼膠帶,並不會弄壞器材,所以也不構成毀損。因此,看看報案紀錄單裡,大部分的報案類型,大多填寫著「其他」或者「糾紛案件」。
 

由於機車有被移動,所以陳姓婦人才會在住家大門,以及1樓大門,加裝總共4支監視器,當初安裝前,還徵求其他鄰居的同意書,結果,安裝好後,卻被4樓住戶多次以膠帶黏貼鏡頭,常常起口角。

4樓住戶廖姓男子:「這邊回來晚上我們這條死巷子,大家都有大家自己的(停車)位置,不是說他們說了算,你想要停我的位置,你也要經過我同意呀!」

2樓住戶vs.4樓住戶:「(你是不是說謊,你說刑事而已沒在怕你對嗎?)我有說嗎?」

4樓住戶說,因為車位問題,對方不肯出面,才會跑去按門鈴,警方說,講話大聲妨害安寧、或者沒有劃紅黃線的區域,有人停車擋住出入口,還有菸味飄散,都是他們經常處理的鄰居糾紛。到底住家外能不能安裝監視器,律師這麼說。

律師黃柏承:「根據釋字689號的解釋,個人於公眾場所應享有不受他人持續監聽監看、還有接近的隱私權,但是你必須要把對於這樣隱私的期待表現出來,而且這樣的期待必須符合社會的通念。」

律師說,監視器安裝合理不合理,法官會依照拍攝角度、用途、錄影時間個案判斷。樓梯間的公共隱私,到底誰有理,雙方都在打官司,不過一樓停車位如果還是沒規劃,鄰居之間的紛爭恐怕沒完沒了。

#監視器#鄰居#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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