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3年前,台大高材生張彥文,不滿女友提分手,竟然當街砍殺女友致死,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上訴高院二審後,張彥文躲過無期徒刑。法官認為張彥文沒有前科,智識程度高,已經向家屬和解賠償,加上他有悔意,有教化的可能性,針對恐嚇危害安全部分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另外殺人、強制性交以及侮辱屍體等罪,合併執行21年6個月,但死者家屬不滿輕判。
不滿女友提出分手,3年前當街殺害女友47刀致死,台大高材生張彥文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宣判,合併輕判21年6個月,家屬難以接受。
死者家屬:「反正我都已經感覺說,我們的法律已經,我不會去奢望太高啦。」
高院二審審判,張彥文並沒有離開看守所,到法院聽判,而死者林姓女友的家屬也沒有現身,2016年,張彥文一審獲判無期徒刑,他當庭表示判太重,因而提起上訴,如今二審宣判,比一審無期徒刑更輕。
媽媽:「我們台灣的法律,本來殺2個都沒有判死刑了,那他還會判到那麼重嗎?其實我心裡就,這幾天就一直在想,想說應該不會判的太重了。」
當時台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張彥文當庭認罪,有教化可能,判決無期徒刑,高院二審,法官認為他願意賠償家屬1145萬元,更是台大畢業的高材生,出獄後,仍可能對社會有所貢獻,因此改判合併是21年6個月。
而在二審宣判當中,組共4項罪名,張彥文恐嚇危害安全的部分,可易科罰金1年,另外殺人、強制性交、侮辱屍體等罪,不能易科罰金合併判刑21年6個月,目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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