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規範中,駕駛被測到酒測值每公升達0.55毫克,就構成酒駕,立委打算提案修法,打算將酒測值降到0.25毫克,即符合「公共危險罪 」,還研擬要在「刑事訴訟法」條文中,納入「預防性羈押」,只要被抓到酒駕,就會遭限制人身自由、短期拘留1到3天,根據研究顯示,一般約70公斤民眾,大約喝2到3瓶市面上販售的小瓶罐裝啤酒,酒測值就達0.25,涉及酒駕公共危險罪。
遏止酒駕釀悲劇,立委將提案修法,打算在刑法中將酒測值從現行的0.55毫克下修到0.25毫克,標準再抓緊。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350毫克的罐裝啤酒喝了3瓶以後,以正常人體重70公斤來講,(酒測值)會超過0.25。」
小心了,2瓶啤酒下肚,即將踩紅線,一般而言喝660C.C.,酒測值很可能達0.15,2瓶350C.C.裝的鋁罐啤酒,喝完過15分鐘一測,酒測值直衝0.23,差一點點就要達到新下修數值,一旦測到0.25,就涉及公共危險罪,未來修法還要納入預防性羈押,一旦被抓到酒駕,就要先被抓到看守所蹲個1到3天。
民眾:「不合理啊,又不是現行犯。」民眾:「大家現在對罰錢方面,好像比較沒什麼感覺,限制一下他的自由,應該會好一點。」
過年期間被抓到酒駕,車被扣,想領回很抱歉,因為中間從除夕到初八沒人上班,得等到初九上班日,車主結清中間的罰鍰、移置費和保管費後,才能重新見到愛車,不想傷人害己,又跟錢過不去,酒後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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