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還記得,民國94年的時候,勞退新制上路,許多員工當時都有簽署「未來退休金要延續舊制或改新制」的切結書,但台中一所私校的退休司機指控,他們沒簽切結,退休金就被改為新制計算,有人因此退休金少領將近80萬元,而且不只一例,現在有不少司機群起爭權益。
高中校車一輛一輛開出校門,民國90年代學生多,一次最多得出動40多部才能載完,但這些校車司機退休後指控,學校沒有給足退休金,6、7個人圓桌會議,他們都是台中一所私立高中的退休司機。
這一張很多人還有印象,民國94年勞退新舊制轉換時,雇主都得給員工簽切結,但這群退休司機說,當時沒簽,學校逕自將他們轉新制計算,退休金差很大,以徐先生來說,他開26年多的校車,他算的和學校算的退休金,就差了79萬多元。
民國87年12月以前雙方算法相同,退休金都是47萬多元,但民國87年12月30日之後,校車司機必須適用勞基法,以徐先生來說,退休金基數31.5,退休前6個月平均薪資4萬多元乘以31.5,就有128萬多元,但校方認為,民國88年以前的年資,司機得用私校退撫條例來算,因此認為退休金基數只有14.1667,平均薪資也比較低,換算下來只有49萬多元,因此差了快80萬。
退休司機說,他們不懂法令,一開始不知道校方的算法比勞基法規定的還要低,因為勞委會有解釋函,認為勞基法和私校退撫條例並列時,得看哪一項對勞工有利,所以有司機發現勞基法更有利,對簿公堂,一審勝訴了,現在還有近十位司機也要走上法庭,群起爭權益,要求歸還少給的退休金。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