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胡姓駕駛,除夕當天中午行經淡水中正東路一段,看見一輛廂型車不斷朝一輛計程車逼車,尾隨將近500公尺才迴轉,整個過程都被目擊,相當危險。警方表示會依法告發,危險駕駛最重可開罰2萬4千元!
大過年開車在路上,前方這輛廂型車讓後面的駕駛很有壓力,廂型車一下緊急煞車,一下又切到計程車前方,緊緊跟著計程車,就是要擋住計程車去路,在大馬路上逼車,逼車過程全被後方轎車目擊,駕駛表示廂型車緊跟計程車將近500公尺,相當危險。
27日中午,胡姓駕駛行經淡水中正東路一段,要去親戚家卻目擊恐怖逼車現場,限速50公里,警方初步不排除雙方可能有行車糾紛,才會上演逼車戲碼,但逼車行為已經違法,可處6000到24000元罰鍰,警方將會依法告發廂型車駕駛。
目擊駕駛胡先生:「我們覺得很驚訝,所以我開始放慢車速,他開始在逼車,但是剛好就是在同時要變換的情況下,他想要超車卻超不過,所以他可能整個火氣都上來了。」
過年期間淡水地區觀光人潮眾多、車流量也不小,因為自身行車問題就逼車報復,完全無視於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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