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壽豐鄉開業的黃姓醫師,利用看診機會先後對2名女性上下其手,撫摸、親吻,女子覺受辱改到大醫院看身心科才被揭發,檢方認為黃男破壞醫病信賴關係,請求從重量刑。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今天表示,黃姓醫師於去年8月利用看診機會,趁護理人員不在場時,稱檢查心臟要求女病患脫光衣服,藉機撫摸女病人胸部、私處,並親吻臉頰;女病患回家後向母親哭訴,感到羞憤難過。
之後女病患到大醫院看身心科,經看診醫師通報社工才揭發此醜聞。
王怡仁說,檢察官偵辦此案時,又有另一名未成年女子同樣提出遭猥褻告訴,檢察官認為非同小可,立刻訊問黃男,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禁見。
王怡仁指出,雖未查到黃男有性侵事實,但黃男利用權勢、醫療上的機會對受扶助人猥褻,嚴重破壞醫病信賴關係;另外調閱相關錄影資料作為佐證,證據確鑿而提出公訴,依強制猥褻罪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姓醫師於2012年因不滿台灣醫療制度現況,為1名大學生施打過期流感疫苗,他雖然聲稱事前已將過期疫苗換成生理食鹽水,但學生仍憂心身體出問題向校方檢舉,被花蓮縣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開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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