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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不貼罰600元 北市整理「門」面

記者 史靜芬 / 攝影 吳建宏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1/10/16 15:5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市以往最常遇到的三大門牌問題,門牌脫落、不貼門牌、還有私設假門牌,現在要依法開罰了!市府9月底公告實施自治條例,不貼門牌罰600元,而私設假門牌罰5000元,還可以連續處罰。不過在路上,有時會看到店家自己設計美美的門牌,民政局表示,只要有張貼市府發的門牌,民眾另外要再貼一塊,或是在公板門牌外圍自己設計,都予以尊重。

TVBS記者史靜芬:「整排房子都沒有門牌,不過像這樣沒有裝設門牌,台北市政府現在可是要開罰600元,而像這樣的公寓大樓,有的門牌貼在外頭,有的卻是沒有張貼,住戶要統一,否則也是開罰。」

「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6月通過,9月30日公告實施,對於以往最頭痛的三大門牌問題,門牌脫落、不貼門牌、還有私設門牌的行為,通通可以開罰,私設門牌最高還能罰到5000元,要讓民眾找不到建築物的問題,徹底解決。

民眾:「應該是要貼,因為有人要找路,比方說我今天要來這一家,我就找不到地址啊。」

規定要貼門牌,不過看看這個門牌,怎麼長得不太一樣,原來有店家認為公家門牌不夠美觀,自己設計美化。店家:「我們是有點法國創新的料理,所以就希望門牌會比較有創新,吸引客人看到。」

台北市民政局科長林純妃:「如果說他為了要讓建築物看起來很美觀,做一些特別的外圍的設計,只要不遮蔽到我們的門牌,我們是不會干涉。」

自行設計門牌,必須要先張貼公板門牌,像這樣自己寫就是違規,門牌規定不少,張貼位置要在建物正門左上方,像左邊公寓不符合規定,而右邊的公寓就是標準示範,市府10月份起,開始接受舉報和清查,民眾可要特別注意。

#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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