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國小5年級男學生,只因為父母不肯幫忙買玩具,放學後一個人跑到便利超商,偷偷把2個玩具放進書包,店家發現報警,雖然事後父母道歉,學生也有悔意,不過由於偷竊是公訴罪,男童被移送少年法庭,直到深夜11點才由父母帶回。於法於理,雖然偷東西不對,警方做法沒錯,不過男童被法辦,內心也留下陰影,校方介入輔導。
背著書包,國小學生開心放學,新北市一名5年級男學生,卻在回家路上,跑到超商偷東西,當場被逮。當時男童來到放玩具的陳列架前,偷偷把2個玩具放進書包裡,店員發現報警處理。便利商店店員:「他的意思是說,別人說下面的店很好偷,他就要來偷,他跟警察說他偷錯間。」
店家表示,其實男學生唸書的學校,距離便利商店只有200公尺遠,同一條路上的其他便利商店,因為最近竊案頻傳,他們才計畫穿便服,假裝客人抓小偷,沒想到這回卻在另外一家店,抓到男學生,偷走價值近500元的商品。
男童被抓後,立刻就被送到轄區派出所,父母、老師陸續趕到,經過警方訊問,男學生被送到少年法庭,直到晚間11點才由於父母帶回,為了2顆陀螺,整整折騰了7個小時,日後男童在法院也會留下犯案紀錄。
根據了解,男童家中經濟狀況穩定,在學校和同學相處也很正常,可能是父母一直不肯幫忙買玩具,一時想法偏差,才動手行竊。
事後父母痛心,小五生也後悔,不過竊盜是公訴罪,於法於理,警方處置沒問題,不過男童長時間留在派出所和法院,就怕內心留下陰影,校方也介入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