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樓姓男子,在雲林縣的小吃店喝完藥酒後酒醉開車上國道,遭員警查獲送辦,沒想到他才剛開完庭竟然就馬上又酒後開車,開在國道三號下竹南交流道把車子停在路邊,不勝酒力直接呼呼大睡又被員警給查到,酒測值高達0.72毫克,再次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員警深夜獲報有輛車停在交流道旁邊,趕緊到現場查看,後來發現駕駛獨自一個人在車內睡覺,身上散發濃濃酒味,員警叫他一開始還叫不醒,好不容易醒來了,講話卻模模糊糊,明顯喝醉酒。
經過警方調查,發現這名樓姓駕駛才在雲林一家小吃店喝完藥酒後酒後上路,開上高速公路被國道警察查獲,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沒想到一開完庭他竟然又再次酒駕,喝了酒再次從南投上高速公路,一路行駛下竹南交流道,直到醉到沒辦法再開才把車輛停在路邊睡覺,等於相隔不到6小時,又因為酒駕被抓。
海口派出所副所長孟繁茂:「凌晨3點其他高速公路警察單位,對他實施的呼氣酒精測試,濃度大概是在每公升1.2毫克。」
一天內酒駕2次,樓性男子還想跟警方求情,辯解說是自己新陳代謝太慢,才會再次被測出酒測值,但警方還是依公共危險罪將他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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