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媽媽遇到業務員到府推銷,愛子心切下訂了套書,套書有鑑賞期7天內可退貨,林小姐說因為附加電腦和家教,業務員承諾家教老師來過之後,可以決定要不要退,但是等到家教老師來已經1個月,過了契約的7天鑑賞期,發現套書是國中教材,孩子只有國小,要退卻退不了,他感覺誤入推銷陷阱,求助消保官。
林小姐說打開這箱書,如同掉入陷阱,當時陳姓業務員說要幫學童做智力測驗,結果是推銷套書。
投訴者林小姐:「就是一種推銷手法,我覺得也是一種陷阱,你看媽媽愛子心切。」
一套書加電腦輔助,還有2個月的家教,林小姐說,業務員口頭承諾,家教老師來過後可以決定套書留用或者退貨,不過真的要退,卻說已經過了7天鑑賞期。
投訴者林小姐:「說我7天已經過了不給我退,我說我買那麼多書,老師沒有來小朋友看得懂嗎?」
家教老師來了之後家長才發現,這是國中套書,孩子只有小學五年級,評估不適用卻退不了,業務員從此聯絡不上,電轉語音,打到公司反應只能轉達。
公司人員:「我幫你呈報上去,才能跟你說能不能聯絡到。」
套書分36期每個月付款2485,總共8940元將近9萬,對於小家庭來說負擔不輕,林小姐求助消保官。
彰化消保官簡金晃:「如果招攬人員有些別條件,你有聽到覺得喜歡的話,一定要請他載到契約裡面去。」
消保官提醒,口頭承諾最好能明載明保障權利,林小姐個案已經開過協調會,對方並未到場,下一步得提訴訟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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