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這個月3日,在三重捷運站附近,尾隨女子從後面熊抱襲胸,得逞後還當著被害人的面,手舞足蹈扮鬼臉,行徑囂張!警方根據車號逮捕到陳姓嫌犯,發現他97年就曾因為誘拐未成年少女援交,被判刑7個月,緩刑3年,沒想到緩刑期間又再度犯案,但由於陳姓男子不是現行犯,只能依規定函送法辦,讓這名累犯色狼,繼續在外面趴趴走。
3日早上8點多,陳姓男子穿雨衣戴安全帽,騎車尋找目標,看到走在路邊的長髮女子,身材姣好,先超前騎到女子前方,躲在防火巷,一等到對方經過,再衝上去熊抱襲胸,得逞後竟然開心的跳起舞來,還對著被害人扮鬼臉,讓女子氣到把雨傘丟在地上。
受害人:「如果是第一次犯案,可能會蠻緊張,(嫌犯)他都是笑笑的,一點緊張的感覺都沒有,對,很冷靜。」
警方根據車號,逮到陳姓男子,發現他不是第一次犯案。97年也曾在台北市誘騙未成年少女援交,被依妨礙性自主罪嫌,判刑7個月,緩刑3年,必須定期向觀護人報到。
30歲的陳姓男子,已婚沒有子女,家住三重,平常就在住家附近的殺雞場工作,每天早上7點多就下班,下班後一大段空閒時間,又跑到捷運站附近閒晃,再度犯案,由於不是現行犯,檢方只能將嫌犯函送。
偏偏從起訴到判刑可能得花上1、2年,累犯色狼趴趴走,成了婦女安全的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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