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位張先生,最近莫名收到法院簡易判決書,指稱他上個月酒駕,要開罰5萬多元,讓張先生以為是詐騙手法,還跑去向派出所求證,一查之下才發現,原來他被酒駕嫌犯鮑姓男子冒用身分,警方解釋,因為嫌犯車禍受傷臉部都被紗布包紮,因此無法以人臉辨識系統辨認,加上嫌犯又把張先生的個資倒背如流,才會發生這起烏龍事件!
白色轎車失控撞上黑色轎車,害得黑色轎車又去撞上計程車,這起上個月發生的連環車禍,是31歲的鮑姓男子酒駕釀禍,但法院判決書卻寄到了張先生家。
被害人張先生:「就是覺得可能是詐騙事件,所以我就去附近的派出所,我就先請警方先幫我查證,這東西是真的還是假的。」
張先生收到橋頭地院簡易判決處刑書,上頭說他在釣蝦場喝了酒後開車上路,結果酒駕撞車,酒精濃度0.47毫克,觸犯公共危險罪要開罰5萬4千5百元,他以為是詐騙手法,到派出所求助才知道自己的身分被冒用。
翠屏派出所長鄭育琛:「嫌犯也對被冒名者的年齡資料都倒背如流,那因為這個紗布,我們以臉部辨識系統去做辨識,也沒有辦法去辨識他的真正身分。」
把別人的身分證字號背得滾瓜爛熟,加上鮑姓嫌犯受傷後頭臉部被包紮起來,警方的人臉辨識系統根本沒用,只覺得2人都是長臉,讓鮑姓嫌犯矇混過關,之後嫌犯出庭又故技重施,地院也沒確實核對身分證,就這樣發出判決,讓張先生差點被罰5萬多,而落網的鮑姓男子則供稱,是因為5年前撿到張先生的身分證,才向警方背出別人個資。
翠屏派出所長鄭育琛:「也給被害人酒駕違規告發的撤銷,那還給我們被害人一個清白。」
提醒民眾萬一身分證遺失,除了親自到戶政事務所、也可以上網或打1996內政部專線掛失,萬一被有心人士撿到容易被盜用身分,所以掛失後還得記得申請補發新證,遺失舊證才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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