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上跳出的「已滿18」點選框,算不算是有效阻隔色情呢?新北市2名女子在公開論壇上PO文尋找性交易,被簡易庭法官判決違反兒少條例,不過上訴後卻大逆轉,合議庭認為進到論壇時都會跳出「已滿18」和「未滿18」的選項,這樣就算是有效阻隔,改判無罪,這讓許多家長無法接受!
點開手機進到成人網路論壇,隨便一點都是像這樣的色情連結,雖然有分級的選項,但這只是提醒,就算未滿18歲還是可以任意點入,去年新北市湯姓和陳姓2名女子就是在這種公開論壇PO文尋找性交易,檢警查獲後,簡易庭法官依違反兒少性交法分別判決3個月和2個月有期徒刑,但上訴後判決逆轉,新北地院合議庭改判2人無罪,法官認為網站上都有提醒已滿18和未滿18的對話框,所以有達到有效阻隔。
家長:「任何一個人他要故意欺瞞,他可以按說我就是滿了18,那他就可以去為所欲為,可能不知道說點進去的小朋友是不是18歲,可能趁家長不注意的時候去看。」
家長認為網站根本不能過濾年齡,但法官解釋2人是信賴瀏覽者,已經都成年才會PO文。
律師陳尹章:「所謂未滿18歲只是一種提醒的作用而已,不是有效的阻隔,因為網站上面還沒有建立一個嚴格的分級制度。」
律師直言這樣的判例很罕見,因為對話框只能達到提示的作用,對於年紀區別不能產生有效機制,人手一機的時代色情資訊方便取得,18禁不禁,靠著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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