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賴先生,今年8月份從台東回台南要看前妻和小孩,晚間就把車子停在七股戶政事戶所前面,沒想到卻遭3名惡煞持棍棒亂砸,把車子擋風玻璃、大燈全都砸的稀巴爛,更令車主生氣的是,隔天報完案之後,過了2週才接到警方通知作筆錄,才知當時並沒有完成報案,而事情過了2個月還是無消無息,讓賴先生痛批根本是吃案。
8月27日晚間,3名惡煞手持棍棒朝著白色轎車就是一陣猛砸,對著擋風玻璃奮力敲打,砸完車後就從容離開,隔天車主賴先生下來察看,愛車已經面目全非。擋風玻璃被砸破一個大洞,後照鏡跟大燈損壞、車窗也支離破裂,慘不忍睹。
當事人陳先生:「我是住在我岳母家陪我小孩子,隔天早上28日就發現車子被砸。」
地點就發生在台南,家住台東的賴先生來台南和前妻見面,要看小孩8月27日晚上8點多,他把車停在七股戶政事務所前,結果遭到3名惡煞砸車,隔天他馬上報警;賴先生指控處理的員警當時只有讓他備案,直到9月12日才正式通知他做筆錄,讓他指控員警吃案。
當事人陳先生:「他(警方)就是想要吃案,也沒有去看說附近監視器,我有跟他講了,他(警方)說還是等我們去問完之後再才去調閱。」
賴先生指控,員警事情過了2個月遲遲沒下文,而受理的派出所對此事不願回應,但其實如果只是備案,事實上只有紀錄的功能,警方並不會採取行動,因此民眾在報案的當下一定要拿到報案三聯單後才算完成報案程序,現在甚至會有報案E化案號,就是可以上網查詢偵辦進度,很多民眾不瞭解,以為備案就是完成報案兩者相差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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