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成為招牌、電子看板主流,現在就連警車警示燈也採用,方便警方在路檢時,駕駛人一眼就可以看得到,不過卻也有民眾投訴,LED夜間亮度太高,還會閃爍、跳動,亮到讓路過駕駛刺到眼睛非常不舒服,醫生也說,直視強光之後,會造成短暫殘影,民眾這時候如果是開車或騎車,都非常危險。
民眾開車上路,眼睛專注看著前方,但燈光卻閃閃閃,閃個不停,直覺反應是,實在有夠刺眼。投訴民眾:「根本看不到路,以為人家是不是放鞭炮,原來是警示燈。」
原來是員警執勤中,打開巡邏車警示燈,不過閃爍太嚴重,民眾眼睛不自覺跟著眨啊眨,好危險。投訴民眾:「亮到我們沒辦法看路,車子上有80幾歲老阿嬤、小朋友。」
這款新型警示燈,不是燈泡,而是是採用LED,亮度增加,警方路檢時,亮度絕對讓人在很遠就看到,但卻亮到讓路過駕駛刺到眼睛非常不舒服。投訴民眾:「遠距離的時候,完全一片模糊。」
新型警示燈到底有多亮?專業廠商說,LED燈泡一顆平均亮度40燭光,警示燈單一邊有30顆,兩邊加起來60顆,等於有2400燭光,再加上LED是聚光效果,醫生說,直視的話的確容易傷害靈魂之窗。醫師:「強光一過去的話,人常有一個黑影殘影擋在前面,會影響你的視力。」
過去就有民眾反映,在高速公路上,遠遠看到紅色、藍色的警示燈閃到不行,看路看得好痛苦,但巡邏車配備,由警政署全省統一採購,被民眾投訴太亮了,員警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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