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諶姓男子騎機車環島,經過交叉路口時前方轎車突然右轉造成他閃避不及擦撞摔車,內出血傷重不治,家屬向轎車駕駛提出2000多萬民事賠償,但法官認為雖然轎車太晚打方向燈,但重機騎士違規從外側機慢車道超車,也要負起75%的肇事責任,因此只判轎車駕駛賠240萬元。
車禍意外現場,紅色轎車車身被撞,輪圈都彈飛了出來,重機撞上路邊擋土牆地上滿是機油,騎士因為甩飛撞到內出血傷重不治,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轎車駕駛到了路才打方向燈右轉,重機騎士從外側機慢車道超車來不及反應才會被撞上,家屬求償2140萬元賠償金。
記者張子銘:「但法官認為重型機車的路權應該跟汽車一樣,要從汽車內側車道超車而不是從機慢車道超車,因此判決重機騎士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法官認定重機路權跟汽車一樣,應該從內線超車而不是從外側超車,判決應負連帶責任,雖然轎車駕駛太慢打方向燈,但重機騎士違規行駛機慢車道需負起75%的責任,民事賠償判決駕駛賠償240萬元,刑事部份則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重機騎士:「右側(機車道)超車就不對了啊!你在交通法規上就站不住腳了,因為我們的路權已經等同汽車了,應該要從左側(快車道)但也不能說完全是重車的錯。」
警方表示,大型重型機車因為路權就跟汽車一樣,應該行駛汽車專用的快車道,停等紅燈也不該停到機車停等區,享受路權更應該遵守相關規則。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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