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貓鼻頭風景區一家藝品店,一名來自大陸遼寧的女遊客假裝消費,實際上卻趁店家不注意,伸出第三隻手,但因手法拙劣,當場被店員發現報警逮人。竊嫌辯稱是因為趕車所以忘記付帳,但監視器拍的清清楚楚,隨即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成為陸客因竊盜送辦的第一人。
店家監視器拍下一名打扮時髦的妙齡女子,走到藝品店內假裝要消費,先是向店員詢問商品來降低戒心,隨後趁店員一個轉身不注意,直接伸手拿了旁邊的項鍊,就往自己的包包塞,還想若無其事的離開,隨即被店員發現報警抓人。
恆春分局副分局長林明泉:「辯稱是因為同進出的車輛已經快開走了,她會來不及搭車,所以忘了付錢,沒有要竊盜的意思。」
被偷的就是這條夜光貝殼項鍊,價值1千800元,但嫌犯被逮時還狡辯,說是忘了付錢,但監視器拍得清清楚楚。
恆春分局副分局長林明泉:「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她是跟說法不一樣,依竊盜現行犯將她移送。」
這名44歲來自遼寧的鄭姓大陸遊客,4日下午1點多在墾丁貓鼻頭商店行竊,偷走貝殼項鍊,還辯稱是因為門外的友人催促趕快上車,才會一時心急忘記付前。但謊言被拆穿進了警局,成為第一位因竊盜罪被移送的陸客。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婉莉:「隨即與被害商店取得和解,檢察官於訊問完畢後,認為無羈押之必要。」
而這名陸客,最後以5000元和店家進行和解,但全案尚未偵結。是否會再繼續傳喚,以及竊盜紀錄會不會影響該名女子入境,還有待檢察官和移民署認定後才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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