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車大黃蜂送修,里程數多出20公里,車主提告。新北市新莊一名許姓男子,以二手車價買了138萬的大黃蜂,今年7月冒煙熄火,請朋友修車,但他指控愛車里程數多出20公里,還被當娃娃車送小孩上幼稚園,他氣得提告侵占,但幫忙拿車去修的許姓男子說,當初就約定會試車抓問題,承認帶女兒上課,但只有開3公里,也因此不小心踢掉行車紀錄器電源,檢方偵辦後裁定修車廠沒有把車占為己有,給予不起訴處分。
仗著電影《變形金剛》,俗稱大黃蜂的跑車出現在台北街頭,很難讓人不注意,但車主許先生指控,7月車子突然冒煙熄火,送去給朋友修,結果一肚子氣。
大黃蜂車主許先生:「其實一般的點火有問題,其實插電腦就可以讀取故障,不用去試車。」
24歲的許姓車主,今年4月以二手價格買了這台138萬大黃蜂,7月故障,請修車廠的許姓男子幫忙,雙方約定修車期間得試車抓問題,但隔天車子里程數多出20公里,ㄧ問之下才知道,對方把車拿去載女兒到幼稚園,而且行車紀錄器電源還被拔掉,懷疑對方偷開,提告侵占。
大黃蜂車主許先生:「順道載我女兒,讓她在路邊放她下車,那我試車路線,我只是迴轉。」
面對指控,修車的許姓男子自己調監視器證明試車過程,他說從八里中華路到龍米路,來回10公里,加上借車載女兒去幼稚園3公里,其他技師試車也有7公里,加起來20公里,距離等同於從內湖開到泰山,並非他一次開20公里。
大黃蜂車主許先生:「他弄掉應該想做一些虧心事,你看這個線要拿掉要一點力道,我如果要拔他行車紀錄器做為私人用,我開完車子後乾脆把行車紀錄器插回去就好。」
檢方偵辦後,認定幫忙修車的業者並非無故霸車,裁定不起訴處分,雙方本來都是朋友,一起出席車聚聊天,這回因為多20公里撕破臉,檢警建議,修車前最好記下里程數,說清楚使用範圍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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