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沙灘車」酒駕也算違法,桃園一名湯姓男子,前天(11月30日)晚間喝了酒,竟然騎車經過警察局門口時,甚至蛇行、翹孤輪耍帥,警方將他攔下來酒測值高達0.78,但湯姓駕駛認為自己騎的是「沙灘車」,應該不算酒駕,警方說明只要酒後駕駛交通工具都屬於酒駕,依法將人依送法辦。
員警:「幾時喝的?」湯姓男子:「酒喔?你說酒喔,應該是早上吧。」
男子在大馬路上被警察攔下,他渾身酒氣連話都說不清楚。
湯姓男子:「沒有啦,我去釣魚而已啦。」
感覺上人已經喝到醉茫茫,員警趕快把人攔下酒測。
員警:「你真的這樣就要測,你說你早上喝你怕什麼,那個東西在路上也是要開罰的你知道嗎?」
騎著那個東西到底是什麼東西,原來這名湯姓男子,喝酒後騎的是一輛沙灘車,駕駛以為沙灘車沒有牌照、酒駕沒有關係,不過真的已經違法。
龍潭分局交通隊分隊長鄭敬思:「酒測值高達0.78毫克,因沙灘車屬於動力機械交通工具,警方依法依公共危險移送。」
不管是動力交通工具還是非動力,只要喝了酒精神狀態難免不佳,駕駛別上路比較好,就怕害了其他用路人又要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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