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開幕的餐廳,都會舉辦活動吸引顧客注意,而高雄一間燒烤店,卻找員工表演火把舞,但地點就在餐廳門口的馬路上,雖然引起關注,但路過車輛及行人卻嚇到紛紛閃躲,業者表示表演時都有準備滅火器,而且表演活動只有短短2、3天,但交大看到畫面,除了認為已經違法可開罰,如果傷害到路過人車,恐怕還會有刑責。
表演民眾拿著火把,一個拋接在黑夜中,出現將近兩尺高的火焰,特別顯目。但仔細看舞者表演的地點,已經站在馬路上,不但機車經過,嚇到紛紛閃躲,還有路人乾脆走到快車道,就怕不小心會被火紋身。
民眾 vs. 記者:「是有點危險啦。怎麼說?摩托車經過太可怕了,已經站到停車格外面去了,你覺得他會安全嗎?」
TVBS記者何宜信:「表演火舞的民眾當時就站在停車格外側,也因此機車騎士靠近閃躲,只能往內側快車道移動。」
表演火把舞的地點,就在高雄市復興二路跟青年路口,這間新開幕的燒烤店,為了招攬生意,在11日晚上8點多安排火舞表演。
燒烤店業者:「員工有這個專長啦,就想說給他一個表演的機會,然後我們還有準備滅火器那些。」
但交大表示,行為人恐怕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四項,在交通頻繁的道路,嬉遊足以妨礙交通,可開罰300元,如果因此傷害到路過行人車輛,恐怕還會涉及公共危險罪及刑法。
高市交大執法組警務員莊顯郎:「因為這種火的東西在道路上的話,你可能會妨礙到車輛還是行人的通行,可能足以妨礙公共危險。」
業者表示有做好事前安全措施,最後活動也提早結束,但原本是吸引目光,招攬生意的活動,卻引發負面觀感,讓他們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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