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6年前租下高雄一間套房,違法偷裝行動電話基地台,後來被住戶發現檢舉才拆除,這些年住戶提告一開始用健康恐遭侵害提告求償,礙於無法舉證電磁波對人體的危害吞敗,後來一位住戶王先生特別去攻讀法律,改以「侵害住戶居住安寧」,法官最後判決中華電信須賠22萬5千元,也創下電磁波侵害住戶判賠的首例。
記者周俐萱:「中華電信為了省錢,日前在這個大樓的十樓私設行動電話的基地台,被民眾發現之後提告,現在法官判決中華電信要賠22萬5千元。」
首次因為電磁波侵害住戶判賠的案例,當初中華電信到找到高雄鳳山的這間大樓,用2萬3千元租下這間只有3.5坪的房間,裝設兩台基地台,平常就用窗簾遮掩,但沒人住電費卻比別人貴,這才被住戶揭發,王先生等九人,第一次以健康恐遭侵害提告敗訴,後來改以侵害住戶居住安寧再提告總算成功。
記者vs.住戶王先生:「終結就是中華電信不該採取這措施,用高利引誘別人犯罪,所以它要設基地台必須去申請要跟NCC申請,然後住戶要全部同意。」
之前因爲無法舉證電磁波對人體的危害,王先生為了官司平常工作之外還到空中大學研讀法律就為了一個公道。
住戶王先生:「因應基地台員工訓練教材盡量拖延,私底下不要團體盡量可以跑就跑。」
白紙黑字教導員工遇到問題要如何示好?私下送禮?甚至拖延?就因為這樣都是檯面下私設基地台,民眾反應才會這麼大!
住戶vs.中華電信:「這麼久以來一直找我麻煩,我們沒有找你麻煩!」
甚至還會把天線偽裝成冷氣機或是用招牌包住,完全看不到原本樣貌,無形中電磁波四射,民眾生活在致癌因子中,毫無知覺沒有防備,如果不自我防護,誰來保護他們?也難怪高雄這位王先生薪水都花在律師費上,四年上了30幾次法庭也要公平正義。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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