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投訴停車在豐原廟東周邊商圈的白線內,但逛完街卻發現機車被移到馬路中間,不捨新車被強行移動,詢問攤商怎麼就不能等車主到場再說,結果攤商竟然回他說我要做生意啊,而且柏油路面是他的承租範圍,讓民眾覺得誇張。而我們詢問,攤商和二房東都不諱言租借的界線到白線,警方則勸導若不改善,將以占用道路開罰1200元罰單。
投訴民眾vs.遭投訴攤商:「你這樣移我的車,我的車才剛買沒多久。那有什麼問題嗎?」
才逛完豐原廟東,民眾發現原本停在白線內的機車被移到馬路上,捨不得新車輪胎可能磨到,不滿攤商怎麼可以這樣做。
投訴民眾vs.遭投訴攤商:「我要做生意啊,你車要讓出來。這邊不是停車格嗎?沒錯啊,但是裡面他租給我就是這裡啊。」
低頭看,這不是柏油路面嗎?攤商怎麼說承租範圍包括這塊區域。
投訴民眾vs.遭投訴攤商:「這裡是一般道路,怎麼可能可以租?可是你看全部都是啊,你這樣停,我沒辦法做生意。」
攤商說的理直氣壯,承租的範圍就是到這,而我們到現場詢問,豐原廟東附近這處騎樓被畫成4個區塊,以一個月一萬出租臨路的兩個攤位,攤商說界線在這。
記者vs.遭投訴攤商:「柏油路面都是馬路啊,對,這邊都是馬路啊,這白線裡面都是我租的範圍啊。」
房東連馬路都租給攤商怎麼對呢?擺攤緊鄰白線,難道都不怕被警方取締,開出占用道路的1200元罰單。
記者vs.遭投訴攤商:「有問房東,就是如果警察或是停車怎樣,他說他可以處理這樣。」
把公有道路出租,又說要是出事可以處理,是包租公和承租方在認知有落差嗎?
二房東vs.中市警頂街所所長白喬維:「沒有啊,其實我們是共生的啊,大家的環境都是一樣,怎麼可以說這是誰的問題,因為這就是生態啊,不要說那個移到裡面,我知道就是配合就好了。」
向轄區員警承諾會改,也立即把攤位往騎樓移,但只求二房東口中的這長久以來的生態,不是因為公權力介入而是暫時性的做做樣子就好。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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