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陳先生將傳家之寶、曾經有人出價10萬元的百年臉盆,送到檢驗公司鑑定,沒想到,對方沒有告知,就把臉盆割了一個8公分的缺口,氣得他一狀告上消保官,今天雙方協調,他氣對方不聞不問,要求500萬賠償金,但業者不認同,協調破裂。
投訴民眾陳金龍:「這個公司要還我一個,完完整整三代的臉盆。」
陳先生帶著被破壞的傳家臉盆,在舅舅陪同下,準備向鑑定公司求償500萬元,因為他們不滿對方,從事發後就不聞不問。投訴民眾舅舅:「500萬元,要500萬,因為這是無價之寶,價值連城。」
陳先生會找上鑑定公司,是因為要知道,家傳的這只臉盆到底有多特別,因此花1200元委託鑑定,沒想到對方把別人曾出價10萬元的臉盆,剪下一塊寬8公分、長12公分的缺角送驗,讓他相當不能接受,只是第一場協調會,短短不到1個小時就結束,雙方不管賠償金額,或是檢驗方式有無事先告知等爭議,都沒有共識,最後協商破裂。鑑定公司委任律師:「因為調解過程有規定,是不能公開,所以內容我也不方便講。」
高市消保官鄭秋洪:「整個(檢驗)過程,沒告知消費者,根據消保法的規定是不完備,這部份今天公司的授權,可能金額部份有部分差距。」
消保官最後只好讓雙方先冷靜後,再決定下次協調時間,不過傳家臉盆到底多值錢,沒有標準答案,就算對審過烏盆案的包公來說,這起臉盆案恐怕也是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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