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嘉義發生一起房屋點交糾紛,一對夫婦不滿租了20年的房子,被地主討回,當場與警方發生衝突,婦人不但聲淚俱下,拒絕搬走,女子的丈夫則表明,地上的建築物是他們蓋的,拒絕點交;但法官裁定,承租戶必須搬走,男子竟然一時氣憤,指責法官貪瀆,當場被以現行犯逮捕。
婦人不滿住了20年的房子,即將遭到點交,當場聲淚俱下。承租戶:「我不要遷,我要怎麼遷啊,你們說怎麼遷啊。」
女子痛哭流涕,不願搬離,與點交人員發生拉扯衝突。警方:「不要這樣子啦,你不要這麼難看,你用走的就好了,用走的,用走就好了。」承租戶:「你不要抓我。」
眼看婦人情緒激動,警方找來救護車一旁待命,這時候婦人情緒稍微平靜下來,但是她的老公開始質疑,房子點交的正當性。承租戶:「這房子是我建的,憑什麼要強制執行,這是國有土地。」
承租戶:「身為一個庭長,你為什麼會在這裡。」庭長:「我要跟你溝通。」承租戶:「騙人。」
現場除了有執行官和書記官,還有一名法官庭長到場,沒想到這名卓姓承租戶不但不願點交,公然批評法官貪瀆。庭長:「我怎麼樣?」承租戶:「貪瀆!」庭長:「以現行犯逮捕,馬上帶回去。」
男子馬上被員警逮捕,庭長表示,這場點交糾紛,是因為原本地主承租國有財產地,再租給卓姓夫婦,如今地主決定不再轉租,對方卻不願搬離,經過法官判決,承租戶必須搬走,原本單純的房屋點交,演變成承租男子被依現行犯逮捕,吃上另一條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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