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愛車被撞到,駕駛拿手電筒查看,結果跟旁邊車主引發糾紛!台北市一名婦人開車載2個小孩出門,把車停好後,後座兒子開門不小心碰撞旁邊轎車,車內的駕駛聽見撞擊聲連忙下車查看,要對方負責,只是不論怎麼找、怎麼開關車門,車輛疑似有刮痕的位置還是對不起來,雙方事後鬧到派出所。
2名員警接獲報案趕到現場,手電筒照呀照,這是什麼案件的現場?
警察:「那邊撞到?」婦人:「他說撞到這邊,我不知道傷到哪裡。」婦人兒子:「我們是看不到。」警察:「退後我看一下。」
原來,是2輛車在靜止狀態發生車門碰撞,戴著帽子、穿著藍色POLO衫的車主打電話報警。
警察:「你的意思是怎麼樣?」車主:「恢復原狀就好。」婦人:「太吹毛求疵,到底是撞到哪裡?」
聽到對方的想法,開車婦人忍不住對著員警抱怨;時間往前推,婦人開車載著2個兒子,把車停在停車場,後座的小孩開車門卻不小心碰到旁邊車輛的車門,在車內聽見撞擊聲,對方車主於是下車拿手電筒查看。
婦人兒子:「我們主要是(想知道)傷到哪邊。」
警察:「來,你來比一下傷到哪,你說傷到哪,你比一下,車門闔一下。」
車主:「我在車內不清楚。」
警察:「我知道,你車門闔一下,沒關係。」
用手機的手電筒看不清楚,車門那邊毀損,藍衣車主借來更亮的手電筒,不斷開關車門比對位置,只是還是找不到那邊有明顯的刮痕或者凹痕,處理員警說會依法處理,但要先釐清車門那邊受損。
警察:「手比著車門沒關係,比下去啦,我要照相。」車主:「比下去?」警察:「對,你說這裡我就拍,是這裡我就拍。」
怎麼看就是沒找到車損位置,雙方後來到派出所,原本要製作筆錄,但藍衣車主似乎也不確定車門被刮,兩邊的車主事後白紙黑字寫下互相不追究。
其實停車位太小或者如果車子沒停好,駕駛開門下車一個不小心,難免會碰撞旁邊的車門。擔心愛車有撞擊痕,找員警來釐清,藍衣車主作法沒錯,但真的看不出車那邊毀損,這樣也浪費了寶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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