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涉性侵竟交保? 只因嫌犯無逃亡之虞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7/14 00: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難道又有恐龍法官嗎?一名日籍女子,前天晚間和同學約在新北市土城,因為不熟悉地形,竟被一名計程車司機帶往山區性侵得逞,警方循線逮捕這名涉案司機,檢方聲請羈押,沒想到法官卻認為性侵嫌犯沒有串證逃亡之虞,不需要羈押,裁定涉案司機5萬元交保。

計程車開離永寧捷運站,前座除了駕駛之外,還有一名來台灣唸書的日本交換學生,本來以為遇上好心駕駛,誰曉得對方根本是狼人!

時間拉回11日晚間10點多,一名日本女大生以交換學生名義來台,還交了個台灣男朋友,想要會情郎,女大生一個人搭捷運到土城,因為中文不流利,加上對路也不熟悉,拿著地圖找了半天,謝姓計程車司機看到她一個人落單,上前搭訕,主動說要載女學生,卻將她載往山區性侵得逞。

女學生不堪受辱憤而報警,警方根據監視器拍到的車牌,找到謝姓計程車駕駛,將他移送法辦,檢察官認定這名色狼司機涉嫌性侵,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沒想到法官卻認為嫌犯不需要羈押,裁定5萬元交保。

板橋地方法院庭長樊季康:「裁定羈押,不能以涉犯重罪為羈押唯一理由,必須要被告有逃亡之虞,或是有串證滅供之虞。」

就因為沒有共犯,加上是在家裡被警方抓到,法官認為這樣就不會串證逃亡,裁定涉案司機5萬元交保;只不過連性侵嫌犯也沒有羈押的必要,事關婦女安全,恐龍法官的裁定,恐怕會再次引起爭議。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計程車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32

0.0377

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