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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衣遭逮 店家嗆賊賠6000、否則叫警察

攝影 魏嘉良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6/09 18:0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婦人在雲林斗六的菜市場,偷竊80元的衣服6件被店家發現,老闆要他以6件6000元的代價,把偷來的衣服買下,等於索討衣服定價的10倍價格否則報警,雙方在菜市場僵持,最後以5000元和解,但看到這段影片,警方說店家做法不妥,消保官也表示,賠多少不是店家說了算。
 
遭竊店家vs.涉竊婦人:「我注意你很久了,要報警還是怎樣,一件1000,不然我報警。」
 
婦人偷衣服現行犯被活逮,而偷了哪些?這一袋,還有一件褲子穿在身上。遭竊店家vs.涉竊婦人:「你給我拿幾次了,每次進去皮包扁的出來就是鼓鼓的,我只是不抓你,你竟然越來越過分。」
 
老闆好氣,因為婦人不是第一次行竊,說什麼都不能放過。遭竊店家vs.涉竊婦人:「一件80也偷,是要讓人笑,你拿整包,1件、2件、3件、4件、5件,還有你那條褲子,6件算你6000,不然就報警看你怎樣。」
 
店家在雲林斗六菜市場擺攤賣衣服一件80,被婦人偷了6件,不要她照原價賠償,6件6000元,不然上警局。
 
遭竊店家vs.涉竊婦人:「我沒有那麼多錢,沒那麼多錢,我理你,那去領啊,沒有錢幹嘛偷人家的,我沒帶那麼多,我陪你回去拿,我沒有帶卡出來,不然我等一下回去拿,不然就來報而已這麼簡單。」
 
一個火氣大、一個裝低姿態,雙方在攤子旁僵持不下。附近攤商:「要求10倍這樣,是比較少碰到。」
 
而我們回到菜市場遭竊店家已經收攤,附近攤商對當天對小偷就像是在菜市場公審,最後偷衣服婦人賠5000元和解,警方表示竊盜是公訴罪,攤販抓到人必須報案,再循司法索賠,消保官則表示攤商要求賠償,就算是小偷還是可以拒絕,要賠多少,必須由法官判決裁定。
 
#偷竊#菜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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