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找人毆打車主,江姓屋主下午出面反駁,他說,賴先生停在他家門口超過3天沒留聯絡方式,他自己從事水電工,平時把東西放在住家圍牆上,賴先生車一停無法工作,加上對方言語挑釁才會動手攻擊,下午兩人狹路相逢又吵一架。
穿著花色polo衫的男子就是打人的江姓屋主,被質疑找人毆打賴姓車主,他反駁說是對方先挑釁,指示冤家路窄,下午兩人又碰頭爆發口角衝突。
江姓屋主助陣友人:「打架打輸了,男子漢要認命一點,打死再報警,你有冤屈、有冤枉,你跟人家嗆聲,都不用講的喔!」遭打的賴姓車主:「我沒有。」江姓屋主助陣友人:「你有沒有留那張單子?」遭打的賴姓車主:「我有、我有留。」江姓屋主助陣友人:「那你什麼意思?你恐嚇我嗎?你沒恐嚇人家嗎?」
雙方對質,你一言我一語互不相讓,這名馬尾男就是當天持鋁棒k人的男子,不過他根本不認錯,他說是賴先生車內留言給屋主,寫下「沒關係,你破壞我的車,我知道你的車號,下次你停這裡就換我了」認為對方恐嚇在先。
打人的江姓屋主:「事情要講證據啊,我說某某人殺人,你們不會去辦嗎?你們一定要有證據嘛!都是他自己在講的。」
從事水電工的江姓屋主指控,賴先生一停就是一個禮拜還沒留聯絡方式,加上對方還懷疑車被刮壞是他用的,才會撂人動手攻擊,事發地點位在士林美崙街鄰近新光醫院和兒童新樂園附近,走路不到15分鐘,很多病患和遊客都會把車停在這裡,只要有空位全被停滿,而且這條巷子才5米寬,路過車輛相距根本不到10cm,考驗駕駛開車能力。
鄰居vs.記者:「比較多的車子,就是因為兒童樂園的關係,這裡難停車?很難停,因為這裡有醫院,醫院的都停到這裡。」
車位一位難求,附近住戶乾脆自行放腳踏車或用機車佔位,並要求留下聯絡方式,佔車位方式花招百出,警方表示,路霸行為已經違法,這回雙方為了免費車位發生糾紛,不只傷了和氣還得賠償對方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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