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4日,台北市一名婦人到銀行領了1萬9千元美金,大約台幣54萬,之後就拿著現鈔到派出所,把錢丟了就走,員警發現後,通知婦人前來領取,沒想到對方卻說,這是20多年前親友向她借的錢,當時台幣對美元匯率是1比40左右,而現在匯率1比28,換算下來,相差22萬,儘管對方願意還錢,認為自己虧大了,才會把錢領出後就丟給警方。
大費周章,請來警方護鈔,事後卻把領來的錢丟在警察局,離譜事件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這個月4日,一名婦人到外商銀行領出1萬9千元的美金,相當於新台幣54萬,銀行通知警察護鈔,安全把婦人送到家,沒多久,婦人到住家附近的派出所閒晃,離開時留下了一個袋子,員警打開後,看到好幾把現鈔,以為是婦人忘在派出所,聯絡上婦人,才知道,這錢她根本不想要。
原來這筆錢是親友還的,20多年前,親友為了供小孩出國唸書,向婦人借了1萬9千元美金,以當時新台幣對美金匯率1比40幾,大約是80萬新台幣,如今民國100年,親友還錢,匯率卻降到1比20多,兩者相差20多萬,婦人不能接受,乾脆不要,把這筆錢丟在警察局就不管了。北市建倫里里長林正達:「請社福單位或公家機關,居中協調這件事,把這款項回歸給物主,不要造成員警困擾。」
因為這筆錢不是民眾撿來的拾得物,不能公告招領,但錢扔在派出所也不是辦法,只好委託里長幫忙,希望婦人把錢領回去;根據了解,婦人住在台北市東區的名人巷,家境十分富裕,但有錢到連錢都不要,的確讓一般人很難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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