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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僅閃燈號! 2車差點互撞爆口角

記者 柳采葳 / 攝影 陳世明 施協源 新竹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4/14 19:0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如果2車在都只有閃燈的十字路口發生碰撞,到底誰有錯?新竹有一輛車子在十字路口,和另一台車差點撞上,雙方互不相讓都不認錯,而他們的前方燈號,一個是閃黃燈一個是閃紅燈,依照交通規則,閃黃燈必須小心慢行,但是閃紅燈就必須停車再開,不過有很多駕駛人很可能都不知道。


開到十字路口,突然2台車都緊急煞車,白車駕駛下車看看車頭沒事後,轉身開始找對方吵架,兩方都不認為自己錯,車停路中央大聲理論。

吵來吵去,來看看燈號誰有違規,行車紀錄器車主前方燈號是閃黃燈,白車前方是閃紅燈,那到底誰有問題?按照規定,閃黃燈必須小心慢行,閃紅燈則是停車再開,因此是白色車要先停,而行車紀錄器的車主優先行駛,不過這些規定民眾真的都熟嗎?

民眾vs.記者:「看到閃黃燈怎麼辦?看到閃紅燈應該怎麼辦?我不知道耶,閃黃燈跟閃紅燈差別在哪裡?一個減速一個要停啊,就差在說閃紅燈要讓給閃黃燈的先行。」

答對了,閃黃燈有優先通行權利,就像如果車子從巷子裡出來,必須先讓路給主幹道行車一樣。

交通規則不一定大家都知道,但是不管是閃什麼燈,十字路口都是別開快,停一下左右看,還是比較安全。





#燈號#口角#行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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