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父親,前年(2013)遭13歲女兒指控,多次在酒後性侵,一、二審父親遭判4年徒刑,但女兒在三審前翻供,改口是不滿父親不幫她買機車,才設計誣陷,不過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父親得知要入監服刑,找律師向法院聲請再審,希望可以還他一個清白。
女兒:「就是會擔心阿,就晚上都睡不著。」
少女低著頭說爸爸不是色狼,是被她冤枉的,她良心不安承認是自己誣陷父親,拿出自白書,說父親其實對她很好,會誣賴父親是色狼,是因為要父親買機車給她父親不願意。
2013年時,少女才13歲,當時指控父親在酒後對她性侵,甚至趁女兒住院時對她猥褻,女兒在病房高聲尖叫,醫生護士立刻報警,父親也遭到逮捕,這名父親因此被判刑4年徒刑,沒想到2015年三審宣判前,少女竟承認自己其實誣陷父親,而父親也表示是女兒記恨栽贓,否認猥褻罪行。
女兒:「當時是因為我吵著要摩托車要不到,然後所以我才會誣告這個(性侵)。」
遭控父親:「被我罵之前她有跟我講說,要叫我買摩托車給她,我說等到成年後滿20歲再買給她。」
雖然兩人說法都相同,但法官還是判他入獄4年定讞,讓他很不服判決。遭控父親:「我沒有做的事為什麼我要被誣告,所以我就想說乾脆死了就沒事了。」
張姓男子一度輕生,獲救後身體狀況不佳,律師向檢方請求延後入監,也盼透過控告女兒誣告,藉此向法院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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