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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在新店山區的民宅裡,突然起火燃燒,原來是一起縱火案!更令人驚訝的是,縱火的人是這家26歲的小兒子,只因為跟34歲的哥哥要不到錢買早餐,就一把火燒了自己家大門,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這名26歲的郭姓弟弟穿著白色夾克,配上拖鞋,15日下午1點多拿著寶特瓶到加油站,買了98無鉛汽油,帶回家後竟然一把火,就燒了自己家的大門口。
郭姓弟弟:「我就只有用門口而已,我自己也住這邊,你看這邊,你覺得有燒成怎麼樣嗎。」
原來是因為當天上午10點多,郭姓弟弟跟哥哥要了300塊錢,想去買早餐吃,但哥哥不給,兄弟倆就大吵一架。
郭姓弟弟:「我被趕出家門啊,今天寒流啊,我進不來啊。」
弟弟氣不過哥哥,說要把他趕出家門於是一氣之下,乾脆放火燒家,但是燒了之後,又很後悔,趕緊幫忙滅火,過程中還受了傷。
雙城所長黃世昌:「那時候找到他的時候,他手上右手臂,還有燒燙傷的痕跡。」
鄰居:「之前也是因為吸了毒,然後到對門去按鄰居電鈴,好像就有騷擾到對門的女屋主,後來有報警,警察有來處理,是派出所的頭痛人物啦。」
這對兄弟倆時常吵架,有時連鄰居都聽得見,這一次蓄意縱火,雖然燒的是自己家,但縱火行為,已經違反公共危險罪,一時衝動的後果,現在得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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