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房仲指控,接受林姓男子委託幫忙賣房,但雙方簽了合約,成交後可以抽4%的佣金,沒想到仲介代買家看屋後,林姓男子卻私下和對方交易,企圖省下仲介費,讓房仲白忙一場,2年內就已經換了4間房屋,不過林姓男子事後強調,自己合約全都合法,沒有違約情況。
受害房仲:「很嘔啊尤其今年景氣那麼差,有點像是在騙仲介,要我們幫他打廣告。」
賴姓房仲越講越氣,遇到屋主想賣房,明明和仲介簽了合約,卻私下和買家交易,最後撇清不認帳,結果房仲只好做白工,而且同一個屋主還不只一次,只少3個房仲受害。
受害房仲:「私底下成交不願透過仲介,因為就是要省那個仲介費,他通常都會跟我們說,是別家帶看的成交了,他不會跟你講說是我們帶看的。」
房仲指控,其他同業也都遇到同一位林姓男子,從101年到現在,換了4間房子,每一間大約只住半年到一年,就委託仲介賣屋,只是明明有簽合約,透過房仲介紹後卻私下和賣家交易,企圖節省一筆抽成。
像是中華路的國宅,以580萬買進,最後賣760萬,不過原本和房仲卻開價780萬想賣出,而國興路的住宅,1000萬買進,1200萬脫手,原本開價1300萬,同樣在省了30萬房仲抽成。
買方新屋主:「我還問他,你有沒有跟仲介打合約?他說沒有。」
儘管受害房仲抱怨連連,不過林姓男子澄清,自己絕對沒有合約問題。遭指控男子林先生:「我都是一般約,沒有專任的,一般約的話我也都是時間到了,一般約不存在說,我一定要給你某個仲介去賣,誰有出價錢達到我的意思,我就可以賣。」
林姓男子強調,自己簽的是一般約,買方都不是透過房仲認識,否認有違約情況,賴姓房仲無奈地說,林姓男子都是賣自住房屋,只要帶買方看過房子,雙方就有機會私下交易,但礙於違約要打官司,實在太麻煩,只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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