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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男金援200萬 女毀婚諾詐財判拘

記者 顧守昌 台南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5/25 12:1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南市有一名女子,以大學畢業就結婚為由,4年間陸續要求男友資助學費、生活費,甚至罰款、車禍受傷,都要男友買單,4年花了2百多萬,她卻在畢業後要求分手,男友怒控她詐財,檢方查出當中有14萬確實是以不實謊言敲詐來的,女子最後被依詐欺罪判拘役70天,緩刑2年。

說是大學畢業後就要結婚,26歲的女子打從唸大學開始,就要33歲的男友資助學費、生活費之外,就連車子被撞、被警察開紅單,全部都要男友買單,4年來,男子不斷匯款,金援2百多萬,她卻在畢業後3個月提議分手。男子鄰居:「他有女朋友還是怎樣?我記得好像有一個,這一陣子沒見到了。」

家中做生意的男子自覺受騙,控告女友詐欺,檢方調閱匯款資料,查出女子被地下錢莊逼債、車禍手臂受傷,還有眼睛被打傷,3筆14萬元的匯款都是女子以謊言博取同情,跟男友敲詐來的。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她說她有跟高利貸借款一筆是8萬元,另外有說車禍受傷要截肢,這一筆是3萬6千元,另外有說被她父親打傷眼睛,視網膜剝離要開刀,後來都被證明沒有這樣的事情。」

法官最後以詐欺罪,判處女子拘役70天,並給予緩刑2年,其實兩人交往6年,連一張合照也沒有,癡情男子早就發現女友曾說謊,但太愛對方選擇原諒,不料還是被當提款機敲詐,讓他真的很受傷。

#詐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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