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家小吃店,招牌掛炒牛肉,實際上賣的是狗肉,而且就在派出所旁邊營業,愛狗人士蒐證後報警,當場就有客人正在吃肉,也坦承知道吃的是狗肉,不過附近民眾卻認為沒什麼,雙方發生激烈口角衝突。
愛狗人士:「我們驗這一盤肉。」
端起店家炒出來,剛上桌的熱騰騰一盤肉,逼問客人吃的是什麼肉。愛狗人士:「你跟他買什麼肉,你來跟他說要買什麼肉?」顧客:「牛肉。」愛狗人士:「買牛肉?」顧客:「對。」
客人原本說是牛肉,聽到可能有罪才嚇到,坦承早知道是狗肉。顧客:「狗肉是狗肉。」愛狗人士:「這是狗肉?」
店家牆上掛著菜單,只賣四種東西,炒牛肉、牛肉炒飯等等,其實就是炒狗肉,熟門熟路的就會上門,這家店就在警局旁邊沒幾公尺。
愛狗人士:「你這麼囂張,你在派出所旁邊賣狗肉,賣什麼狗肉,狗肉違法你不知道嗎?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
愛狗人士蒐證後報警,卻和附近民眾,在派出所前大吵特吵。愛狗人士vs附近居民:「你現在是靠你高大嗎?你靠你高大嗎?你聽我說我們狗被抓來殺狗肉,那是你們家的事情,他如果不賣狗肉,我們狗會被抓去殺啊。」
附近民眾有人認為,吃狗肉又沒什麼,愛狗人士聽了好生氣,雙方發生激烈口角衝突,而被抓到的牛肉店老闆供稱,自己沒有殺狗,是有人來兜售狗肉他才買來賣,依據動保法,殺狗最高可罰50萬,賣狗肉最高25萬,但吃狗肉的人無罪,這也是動保團體一直努力爭取修法,畢竟有需求才會有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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