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男子與有夫之婦交往,2人同居僅2個月,男子受不了女友的1歲女兒經常哭鬧,竟然瞎掰說能驅魔,將1歲女童打得滿身傷,甚至把女童當足球用腳飛踢,還拿線香燒燙,女童最後送醫不治。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男子14年6個月徒刑,女童的阿嬤痛心地說,判刑這麼輕,台灣小孩真的很危險。
可憐1歲女娃,慘遭媽媽和男朋友虐打致死,全身都是傷,男子還把女娃當足球用腳飛踢,還瞎掰是在驅魔,就連女娃的媽媽也信以為真,跟著動手,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男子14年6月,另依傷害罪判刑1年2月,傷害部分可易科罰金42萬5千元定讞。
女娃的阿嬤非常不能接受。女童阿嬤:「存心的,2個人存心要害死這孩子,(判這麼輕)很不服,但沒辦法。」
阿嬤悲痛的說,殺死小孩卻沒重判,抱怨司法不能殺雞儆猴,認為這樣的判決,台灣的小孩真的很危險。女童阿嬤:「都可以殺死人,都沒關係。」
女娃的媽媽已婚,在玩線上遊戲時認識周姓男子,之後丈夫因案入獄,她帶女兒與男子在雲林同居,男子嫌女童常哭鬧,自稱能通靈,並說女童被鬼怪附身,好幾次用塑膠「愛的小手」或牌尺等痛打女童,還用線香燒燙,媽媽也曾拿熱熔膠條痛打女兒成傷,1歲女童就這樣斷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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