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投訴,在新北市秀朗郵局寄送包裹,卻被迫在一張「小紙條」上簽名,萬一內容物被毀損,郵局可以不用賠錢,如果不照做,就不幫你寄出去,怪規定,讓民眾感覺權益受損,中華郵政調查後坦承有瑕疵,原來該名員工因為謹慎過頭,私底下印製「卸責」紙條,確實違反《郵政法》,經過檢舉,這位「紙條先生」今天態度低調,沒有再逼迫寄件民眾簽名。
投訴民眾陳小姐:「任何要幫我貼寄送標籤,任何動作完全都沒有,他就站在那邊說『不行你一定要簽紙條』。」
不簽小紙條,真的不讓你寄包裹嗎?民眾投訴新北市秀朗郵局,自創「卸責」小紙條,侵犯老百姓權益,5月12日當天,這位陳小姐在秀朗郵局,被一位男員工強硬要求在這張紙條上簽名,也就是說,萬一郵局把東西寄壞了,所有責任都算在陳小姐頭上,郵局一概不負責。
投訴民眾陳小姐:「很不舒服,因為我都願意打開來檢查,但是他屬於推卸責任的行為,整面都是影印的,上面有一小格(紙條),剪下來一格(要求簽名)。」
寄包裹,為什麼先「畫押」姓名?我們到秀朗郵局找這位「紙條」先生問清楚。記者:「有要簽什麼紙條嗎?」秀朗郵局員工:「(搖頭)。」記者:「小紙條都沒有?」秀朗郵局員工:「(搖頭),互相信任啦,包不好。」記者:「包裹沒有包好結果呢?」秀朗郵局員工:「破了壞掉,來跟我們要錢。」
「紙條先生」搖頭表示不用簽小紙條,還告訴你寄送包裹「互相信任」,其實他已經被長官警告「不能再犯」,因為知法犯法,《郵政法》第19條規定,「不得拒絕」郵件的接受或遞送,除非是「禁寄品」或是規格不符合,才能拒收。
中華郵政郵務處長:「他比較資深一些,但是他自己做事比較謹慎,已經封裝完妥的時候,不會再請客人在上面切結這樣的文字,他自己自作主張這樣做。」
郵局之前曾經因為民眾寄送紅酒送到收件人手上,已經破光光,要郵局賠錢,沒想到「紙條先生」謹慎過頭,害自己必須寫報告悔過,還壞了公司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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