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一名國立大學的研究生,騎車經過桃園龜山的萬壽路,沒想到因為道路凹凸不平,連人帶車摔到對向車道,縫了上百針,沒想到3個月後,他又再經過同一路段,發現道路狀況絲毫沒有改善,氣得向法院申請國賠,認為工務單位根本沒盡責,法院審理後,判決公路總局必須賠償近38萬。
躺在擔架上,范姓研究生全身傷痕累累,左腳貼上好幾塊紗布,右大腿更慘,傷口就像條蜈蚣一樣,縫了超過上百針,讓他在醫院躺了一個月。受傷騎士表哥:「先掉到這個窟窿,然後碰到旁邊的高低差,然後就失控彈到中間的安全島。」
傷得這麼重,全是因為馬路不平,兩年前范姓研究生騎車經過桃園萬壽路,沒想到水溝蓋和路面高度落差太大,讓他一個不小心就摔車,重傷住院好幾個月,但直到99年1月,再經過相同路段,卻發現路況一樣糟,反映養工處後,才有工程人員進行處理。
把當時路面和現在比一比,修補前,水溝蓋和路面明顯有著約10公分的落差,直到修補後才完全平坦。受傷騎士表哥:「工務單位那維修人員,已經有人在那邊受傷了,他還不修理,路還不修理,到我們會勘的時候,他還不修。」
實在氣不過公家單位處理態度怠慢,提出國賠,但養工處卻是這樣解釋,當初為了考量路段寬度比較窄,希望提供行人行走的空間,才會遲遲不修補,但萬一又發生類似的車禍事件,誰又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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