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斷別人唱歌恐怕違法!桃園縣一名58歲陳姓婦人,不滿住在附近,已經分居9年的丈夫,晚上在家歡唱一首接著一首聲響過大,衝到丈夫家中強行關閉卡拉OK點唱機電源、還將麥克風摔在地上,丈夫氣得報警處理,檢方認為陳姓婦人妨害自由歡唱權利,將她以強制罪起訴。
許多人會買卡拉OK點唱機擺家中,想唱歌就邀朋友來家裡高歌一曲,但打斷別人唱歌,可是會吃上強制罪,58歲陳姓婦人與許姓男子為夫妻,已經分居9年,但兩人住處相距不到100公尺。
許姓男子平時愛唱歌,去年9月某天晚上,他邀請5名友人到家中唱歌,結果歡唱聲響傳到,住在附近的陳姓婦人耳裡,陳姓婦人被吵得受不了,衝到許姓男子家中,強行關閉卡拉OK點唱機的電源,並強行拔除麥克風的插頭,將麥克風摔在地上,許姓男子不滿陳姓婦人掃興,氣得報警,怒告她強制、毀損罪。
檢方認為,陳姓婦人以強暴方式,導致許姓男子等人,無法繼續自由歡唱,涉犯強制罪,至於毀損部分,雖然兩人已分居,但仍為夫妻,毀損罪要件,是毀損他人的物品,沒證據可認定,麥克風是許姓男子出錢購買,難斷定毀損罪嫌,因此不另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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