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投訴,警方大小眼,辦車輛失竊案件不積極。其實,警局並沒有規定,員警作完筆錄後,必須在多久時間內,調閱監視器畫面,但民眾批評,一般人光等警方調監視器,可能就要好幾天了,更別說找到車。不過,同樣車輛失竊,換作名人,像台中市長胡志強、花蓮縣長傅崐萁,警方卻都能在幾天內,迅速破案。
已經掉了一部車,鄭小姐的先生,現在特別謹慎。車主鄭小姐先生:「車子要停在有監視器的下面,另外那邊還有4支。」
他說,一家人要自保,畢竟只是普通小市民,沒把握警方什麼時候能幫他們找回車子,但看看過去,幾位名人可是很快就找到了。記者:「來偷之前,不知道是市長的車子嗎?」偷市長座車音響嫌犯(2008.1.29):「真的不知道。」記者:「都不知道喔?」
2名竊賊,光天化日打破市長座車,偷走汽車音響,警方南下高雄逮人,2天破案。傳聞黑白兩道廣發尋車令,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3天找回愛車,棄置在路邊,只有車鎖輕微損壞。鎮瀾宮總務劉玉麟(2008.7.13):「地方上比較有名望的人,被報導出來之後,警方比較有壓力。」
還有前立委也是現任花蓮縣長傅崐萁,車子停在台中市路邊,不到半小時就不見了,事件曝光,警方再度展現驚人效率,10天破案。一般車輛失竊處理流程,車主報案之後,警方到場,詢問當事人和目擊者,作筆錄,但沒有規定員警必須在多久時間內,調監視器畫面,更別說之後還要追查。
台中市長胡志強(2008.1.30):「破案,我肯定警方,但是心中總覺得有點對不起有同樣經驗的台中市民。」
同樣車子不見,名人總能迅速破案,民眾卻可能等上幾年,都沒有結果,也難怪有人感歎,名人丟車易找,百姓丟車難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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