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中風、被雇主違法開除。新北市許姓男子,前年3月,在任職的修車廠內,經常頭下腳上修車,血液不循環引發腦中風,導致走路不便。雇主在同年11月,開除許姓男子。勞工局發現,許姓男子中風當月加班時數高達106小時,平均一天加班4小時以上。法院判修車廠判賠127萬,雇主喊冤聲稱會再上訴。醫師建議,頭下腳上太久,可能造成血液不循環,心血管疾病、頸椎疾病患者都不適合長時間倒立。
36歲的許姓男子正值壯年,身體健康,但疑似因為加班太多、工時太長,突然中風,101年三月,許姓男子在蘆洲這間修車廠上班,勞工局調查發現,當月他加班高達106小時。其中一天,頭下腳上修車就突然腦中風。
許男妹妹:「哥哥平常就是10點、11點回家都有可能,有時候就會比較密集性的加班,比如說像過年的時候,就是回收車的高峰時段。」
許男母親:「他好不像認識我,還會打我,打我還會推我。」
現在走路一跛一跛、疑似傷到腦,情緒也跟著不穩定,家人非常難過,客廳的腳踏車,就是許姓男子復健用的工具,勞工局認定,許姓男子修車廠太操,中風那個月加班106小時,平均一天加班4小時,業者否認。
敗訴修車廠業者:「這個加班時數,勞檢所到底怎麼算,我真的是莫名其妙,到底怎麼算我真的不清楚。」
不過,就連台大醫院都認定許姓男子是因為工作操勞中風,新北地院判,修車廠要賠償許姓男子127萬,專家則建議,心血管疾病患者、緊追疾病患者,不適合頭下腳上倒立。血液回流可能造成身體傷害。建議一般人倒立5分鐘,就要停下來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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